2016年5月12日,南昌大学法学院与北京市中银(南昌)律师事务所在南昌中银大厦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和揭牌仪式。法学院院长、书记与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签约和揭牌仪式。仪式由中银(南昌)律师事务所主任主持。
院长感谢北京市中银(南昌)律师事务所对法学院的支持,并就双方未来的合作提了三点建议:一是密切关注法律服务市场的新发展,加强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、课程设计等领域合作,探索人才培养的增长极,对接法学教育与社会需求;二是围绕人才培养目标,加强实践教学、校外实习等环节合作,校内外联合培养“应用型、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”;三是结合高等学校研究优势与中银(南昌)律师的实践经验,合作研讨重大、疑难案件,服务江西经济社会发展。
执行主任陈建勇介绍了中银(南昌)律师事务所的历史、规模、业务专长。南昌大学法学院坚持“格物致新”、“厚德责人”,多年来已经培养出大量优秀毕业生,形成良好的品牌效应。中银(南昌)律师事务所期待与南昌大学法学院的合作。
随后,院长和张艾主任在合作协议上签字,并共同为“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教育基地”揭牌。南昌大学法学院院长、院党委书记分别向北京中银(南昌)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艾、执行主任陈建勇授予南昌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之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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